第4节(1 / 2)

姜元的杂货店 祈幽 2844 字 14天前

“那也别自己出来啊,被风吹到了怎么办。”

“我身体硬朗着呢。”

“……”

后面还说了什么,姜元已经骑远,听不见了。

感觉真好,很和谐的样子。

“啊,生活真美好!”姜元骑着骑着突然双手脱把,张开双臂大声地喊着,“我活着,大家都活着,日子会越来越好过的,啊啊——谁也无法阻挡我过好日子,谁也不能!”

“姜元你疯啦!”大金瞪大了眼睛,爪子牢牢地抓着车篓子的边缘,随着姜元的喊声一起叫着,“啊啊,给我注意安全,我要被甩出去了。”

“没事儿,我控制地住……”话不能够说太满,瞬间被打脸,幸好有大长腿子在摔倒的刹那脚撑地,避免了大脸与地面亲密接触的危险。姜元摸摸鼻子,讪讪地说:“一时大意。”

大金吓得哟,“我脸都吓白了。”

姜元看着大金白得如雪一般的长毛,附和地点头,“对,更白了。”

“昆吾居的主人要行至端庄,不怒自威,哪里像你这么疯疯癫癫的,给我改。”大金摆正了脸孔,又开始教育起了姜元,给他套上昆吾居主人的条条框框。

抓紧了车把手,姜元脚上一蹬,重新上路,“那就不是我了。”

“可差不多历代昆吾居的主人就是这样,你的前任做的最好。”

“经营昆吾居又没有说要压抑天性,我就是我,我会努力学习、掌握各项技能,但不会把自己捏断了骨肉套进了那个名叫儒雅的盒子里。”姜元嗷呜了一声,年轻的声音充满了活力和朝气,“看着吧,我会成功转正的。”

大金纠结地皱着一张脸,下巴上叠出了三层的软肉肉,“可,昆吾君就是这样。”

大金的声音太小了,姜元没有听到,所以没有追问。

···

姜元偷懒,为了节省时间抄了近路,那就是拐进筒子楼那儿,横穿过这片建筑再走过一个小公园直接就是学校的南门了,特别近。筒子楼烟火气浓浓,这家夫妻之间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在拌嘴、那家年轻的爸爸在教着孩子做简单的加减,起了油锅、滑入肉片的刺啦声音,老人坐在吱吱嘎嘎的躺椅上咳嗽……每一扇窗户后面就是最朴实无华的生活。

筒子楼这片房子造的没有规律,弄得小巷道特别多。

路灯年久失修,有些忽闪忽闪地亮着、有些已经彻底没有了光亮。

投射到地上的昏暗亮斑小小的,仅仅照亮了方寸之地。

姜元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儿骑着车,路过横生出来的一条小道,他下意识地往那儿看了一眼,匆忙一瞥,心跳如雷,他猛地刹车,大力地甩头看了过去。在小道内,昏黄灯光堪堪能够照到的地方,一人腹部插了一把刀子躺着,生死不知,一人半蹲在一侧,手抓着刀柄看起来像是在行凶。

这些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抓着刀柄的男人,是姜元重生回来后心里面就一直牵挂的人,他的老男人。

在前世的漂泊于异国他乡的十年中,他们两个互相扶持、相濡以沫,度过了许许多多的坎坷和波折。

有对方在,那世界就在。

老男人没有说多少自己的过去,姜元也没有,伤心的过往谁都不愿意回忆。

姜元就知道他在家族企业中做的很大,是祖父钦定的继承人。为了钱权地位,血浓于水的亲人转过身就是抽刀子的敌人,老男人被亲叔叔谋害,失去了双眼、砍断了双腿,成了蜷缩在异国他乡桥洞内的流浪汉。

姜元和老男人是在一个风雨夜抢桥洞归属权时不打不相识,自此结伴同行。可惜,未能同行到老,被人追杀的他们走投无路之下相拥着投河自尽了。

姜元以为自己重遇故人会激动地眼泪汪汪,却发现真遇上了他是笑着的,无声地笑着,太好了,他们相遇了。

炽热的视线落在身上,握着刀柄的男人察觉到看了过去,他身穿墨色的两粒扣西装,西装扣子解开,露出里面白色的丝绸衬衣,看起来像刚刚从高端写字楼下班出来的精英男。

男人眉眼精致,非笔墨可以形容,见到姜元,眼中飞快地闪过某种情绪,稍纵即逝,再细看平湖静水般的双眼中只有见到陌生人的淡然。

“需、需要帮忙吗?”姜元徒生近乡情怯之感,因为紧张,口中水分像是被抽离,他吞咽着口水、不自在地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干涩的唇,说话时难得的结巴了一下。“我、我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有看、看见,这一带没有监控,你快走吧。你走了后我再报警、叫救护车,不会有人知道你来过这里。”

姜元越说越顺,脑洞不知道开到哪里他已经脑补了自己顶罪、绝对不能够让老男人再遭罪的大义凌然、感天动地的想法,他快要被自己感动了。

车篓子里的大金满头黑线地看着激动的姜元,很怀疑玄鉴是不是坏掉了,怕不是找了个三观不正的傻子吧。

低沉悦耳的笑声传来,是那么的好听,男人说:“你误会了,此人酒醉后持刀抢劫,我还未做任何反抗,他自己便平地摔倒,刀子正好插入腹中。我已经报警,也打了120,他们很快就来。”

姜元囧了,窘迫地说:“对不起,那我现在可以做什么吗?”

男人摇头,垂下眼帘遮挡住双眸,内里翻腾的情绪旁人窥探不透,他说:“谢谢,不需要的。”

可姜元打定主意赖下不走了,人海茫茫,找个人何其艰难,现在转角遇上了,怎么会轻易错过,他要先套交情、再要电话号码,不给他没事,他可以把自己的号码给老男人啊。

“大爷你别赶我走啊。”做了决定之后,姜元的嘴皮子溜了,上辈子叫习惯的错号脱口而出。

男人松开匕首的手忍不住握了握,嘴角向上微微扬起,诧异地看着姜元,“我今年不过三十多岁,还不到当大爷的年纪。”

姜元嘴角抽抽,心里面疯狂吐糟:我俩认识的时候你也不大啊,但性格沉稳内敛、谦逊有礼,大道理一套一套的,可不就是老干部行事,跟个端着茶缸看报的大爷似的。

嘴巴里可不能够这么说,一来就表现的这么亲昵,想想就有问题,怎么开展自己的撩汉之路。“咳咳,口误口误,我想说大、大叔,对,大叔来着。”

男人已经站了起来,干净的一只手从内口袋中抽出一块方格子手帕,手帕一角有精致的刺绣logo,估摸着价钱不低。但他并不吝惜,直接擦拭着自己满手血污的手,浅笑着说:“看来我还是老了,都已经是大叔的年纪了。”

“哪有,你很帅,是男神。”话音落下,姜元就想抽自己,让你嘴快、让你嘴贱,还没有要到电话号码呢就强撩!

听到警笛声由远及近,姜元由衷地松了一口气,可以缓缓了,骤然见到故人,他情难自禁、无法自控。

距离报警不过过去了十多分钟,警察便紧急出警,同来的还有救护车,医生护士抢救伤员,姜元把自行车靠在墙上厚脸皮地跟在男人的身边走前走后,看着他镇定自若地回答着警察的问询,看他从容不迫地描述着遇到醉汉的遭遇,他的谈吐温文、举止优雅矜贵,无一处在姜元眼中不是完美的。

特别是男人的眼睛,姜元着迷地看着,他发现男人的眼睛真好看,眼的形状修长饱满,浓密的睫毛拱卫着黑濯石一般的瞳仁,眼睛仿佛沉静平和的澄澈大湖中倒映着天上的明月星辰,专注地看着自己的时候,感觉魂魄都要被摄进去了。

蓦地,姜元更加痛恨起了伤害老男人的那些家伙,肯定是嫉妒老男人拥有一双能够摄人心魄、看穿人心的眼睛,所以才会弄瞎他。

太可恶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