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安妮肚子有些不舒服,正需要有福陪着。”叶敏敏听到自己的声音温和地响起,她抬头看向镜子里,与温和的声音截然相反,狰狞的如同一头暴怒的母狮,恨不得撕碎所有靠近自己地盘的异性。
“叶姐你就是人太好了,安妮小姐从怀上了就总说肚子不舒服,让先生过去陪。”认真检查着窗户的小梅为太太不值得,现在社会像叶姐这么大度的女主人太少见了。
叶敏敏看到镜子里的自己面容变得平和,嘴角甚至带上了温婉的笑意,耳边是心头滴血的声音,“为了孩子,应该的。”结婚十多年了,她生不了孩子啊,婆婆指着她的鼻子骂她是不下蛋的鸡,占着茅坑不拉屎,农村老太太什么话脏就往她身上用。
她检查过了,身体健康,李有福也没有任何问题,可就是没有孩子。
没有孩子,便是原罪!
“安妮小姐将你的大度当成了自己的理所当然,要不是叶姐你点头,她哪里能够住进大宅子里。”小梅弄好了窗户,回到叶敏敏那儿继续给她梳理着头发,“叶姐你不能够继续惯着她,该无法无天了。”
“杀掉!”叶敏敏控制不住自己,抓着手串沉沉得说。
小梅吓了一跳,抬头去看镜子里的叶敏敏,微阖着双眼正在诵念心经,脸上平和娴静,刚才的两个字怎么可能是叶敏敏说出来的,肯定是她把外面的风声听岔了。
农家乐的灯不是很好,长条的白炽灯颜色发灰发暗,落在镜子上,照出来的房间就像是另外一个世界。小梅有些害怕,瑟缩地往叶敏敏身边靠了靠,人越是害怕就越是想要去探究,她盯着镜子用力地看着,渐渐地她觉得叶敏敏的脑袋边多了一颗头,一颗男人的脑袋。
男人长相不是很出色,但气质儒雅,文质彬彬,一看就是那种“腹有诗书气自华”的人。他起先眼睛闭着,大概是感受到了小梅的目光,眼睛渐渐地睁开,与小梅在镜子里对视了一眼,他嘴巴一开一合,哆嗦着的小梅分辨了半天才勉强看出来,他是在说:我回来了。
小梅两眼一翻,晕了过去。
楼上人体摔倒在地“咚”的一声传到了楼下,房子的隔音效果太差,安妮听得清清楚楚的。她抱着李有福的手,担忧地说:“是不是姐姐那儿有什么事情呀,刚才那一声像是有人摔倒了。”
“她能有什么事,整天小心翼翼的,风大点儿都会被吓到,把自己保护的很好。”晚上,李有福又烦躁了起来,坐卧不安,身上很疼,像是有人拿着棍子一下又一下打着自己。他一直怀疑是脏器里哪里不舒服,但是检查了医生都说他没事,觉得浑身疼,应该是工作太过辛苦导致的肌肉酸痛,多休息就好。
要是在家,他就会去地下室,在那儿躺躺,和那人说说话,身上就什么难受都没有了。
十多年过去了,真想他。
如果他是个女人,如果他性格不要那么刚烈,允许自己结婚生个孩子,是不是两个人的结局就不一样了。自己只是要个孩子而已,父母年纪大了就想抱孙子,为什么他不能够理解自己的做法呢,不过是安安老人的心罢了,自己还是爱他的啊。
李有福捏着鼻梁,他是怎么了,怎么最近老是回想起过去。
“有福哥哥你不要太累了,早些休息吧。”安妮自然地环住李有福的身体,手放在了系着玉佩的红绳上,她调整了一下睡姿,手下滑了一些搭在了那枚青翠的玉佩上。
玉佩是李有福的传家宝,在李家传了好几代人,安妮觉得只要摸着它,晚上睡觉的时候就不会觉得心慌,肚子就不会那么难受。
李有福闷哼了一声,背上的疼变成了胸口、变成了脑袋,疼得他眼冒金星,、恶心干呕。挥开安妮的手,李有福坐了起来,大口大口地喘息着,感觉舒服了好多。手寻找安全感,下意识地摸上了脖子,带了几十年的玉佩不见了,他心里面发慌,总觉得不对,猛地转头,原来安妮躺着的地方变了一个人,一个人意想不到的人正举着玉佩静静地看着他。
文质彬彬的青年还是十几年前的摸样,笑起来是那么的好看,会柔柔地喊着自己,“有福。”
李有福激灵灵地打了个哆嗦,人往后退着,手搭在了枕头上,恶向胆边生,举起了枕头去捂青年的脸,一张保养良好的脸扭曲地说:“别来找我,别来找我,我能够杀你第一次就能够杀你第二次。”
被捂住的安妮挣扎着,手用力地推着李有福,脚在床上不断地踢打,发出“砰砰砰”的声音。
她肚子里的那团肉受到了惊吓,“哇”地大哭了起来,小婴儿尖利的哭叫声刺破耳膜,平坦的小腹开始剧烈蠕动,有什么东西为了保命要出来了。
“啊!”李有福吓得尖叫,松开了手不断地后退。
得到了喘息,安妮脸色青白、眼神几近涣散地躺在床上。
跌坐在地上李有福看着凌乱的床铺,看着床铺上安妮,惊慌地喘着气,他感觉耳后有冰凉的气,有人在他耳边说着话,轻轻地喊着,“有福。”
李有福见过无数次杀过猪,他还杀过人,他不怕!
扭头去看,后面空空如也。
反而是床上传来了悉悉索索的声音,李有福看过去,安妮的肚子里伸出了一只瘦干干的小手,小手的主人用着细细小小的声音喊着,“爸爸,妈妈。”
“有福,救我。”两张重叠的脸艰难地看着李有福,朝着他伸手。
李有福狠历地再一次抓住了枕头,用力地捂了下去。
···
农家乐不断传来的动静吵得姜元睡不踏实,他翻身起来赤着脚就想出去看看。脚还没有踩实呢,就被抱着按到了床上,方晟言不容置疑又无奈的声音说:“穿上鞋。”
“运动鞋湿了,不想穿。”姜元动着脚趾,不想把脚丫子套进潮湿的鞋子里。
黑暗里,感觉到脚上被套上了柔软的拖鞋,姜元翘起了嘴角按开了床头灯,果然看到方晟言半蹲在自己身前。他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,“我自己可以穿的。”
方晟言淡淡地“嗯”了一声,鬼使神差的,他竟然蹲下来给姜元穿了鞋。拖鞋有了,睡衣怎么会少,方晟言手不过是在虚空中一抓,一套浅蓝色运动服似的睡衣便出现在手上。
姜元瞪大了眼睛“哟呵”了一声,这算是彻底承认自己不是普通人了?
睡衣扔到了姜元身上,方晟言说:“穿上,不要受凉。”更加不能够光着出去。
“知道啦。”姜元偷笑,感觉自己离着了解方晟言更加近了一步。
睡衣大小正合适,宽松的上衣、松紧的睡裤,轻薄柔软,款式还很简单大方,姜元很满意。穿好了就急不可耐地往外走,外面太热闹了,尖叫声此起彼伏,仿佛来到了游乐场玩过山车。
推开门,首先看到了然站在对面的回廊上,随后看到了大厅内,李有福及妻子、小三被一群狗围着,叫声就是从他们三人的口中发出的。
对了,了然身边还拘着一个人,正是姜元在锦中古宅见到的碎尸鬼,也是后来来昆吾居买杀威棒的那人。
第22章 杀威棒6:种因得果(捉虫)
山坳内平地起着大风, 卷着暴雨、裹挟着枯枝落叶抽打着破旧的农家乐, 子到处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吱嘎嘎声, 佛随时都会被大雨冲破、会被大风卷走。收藏本站
农家乐一楼的房间内, 有福保养得极好的脸变得狰狞,他用力按着枕头,神经质地说着:“你骗我, 子是假的对不对。老师你变成安妮来找我,这样不好, 去吧, 到你应该在的地方。我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不容易, 了我, 走吧。”
他从山沟沟的小县城杀猪匠的儿子成了南洲大学的高材生,本以为县城的第一名就是天之骄子,跑到大城市里才知道, 的是比他厉害的人。
那些人口中的国外大世界、一口流利的外语还有对新兴事物的掌握……让穿着款式老旧的毛衣、手工布裤子、永远洗不白的耐克鞋的李有福自惭形秽。他就像是一只被叫了十来年凤凰的鸡, 然就认清了自己只是一只鸡而不是凤凰的事实。
他的专业课老师贺锦天很好, 轻有朝气,温柔又和善, 不会看不起人。在老师的帮助下,与大城市格格不入的李有福渐渐混的如鱼得水,还在大四快毕业的时候拿了老师的技术开起了公司,他成功了, 些看不起他的人拍马都赶不上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