槟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中心。
大夫摘下口罩,夸奖人群里一个修长隽挺的男人。“多亏你了解病人的过敏史,不然的话,她的情况会很危险。”
在场的视线齐齐射向陆择安,大多是惊讶的,只有几个人在微微地点头。
那几个点头的人心中清楚,陆择安是天才的陆择安,世上的难事,又有什么能困住他的呢?
“只是碰巧,我的一个故人和她的情况相似。”那个故人是谁,只有他和常笑的心里最清楚。
当他像那个冒冒失失的见习生一样抱着卿缦缦狂奔向救护车时,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。什么面子、骄傲、尊严统统消失在怀中苍白得像纸一样的人儿身上。她何时变得这般飘忽瘦弱了,以为还如记忆中一样需要用点力气,谁知,轻轻一个伸手便可以从容地抱起她来。
相较以前圆润活泼的模样,简直是两个人。
原以为时间会愈合彼此之间的伤口,可是两年了,她非但没有好的迹象,还在变本加厉的把伤口变坏,变大。她总是不懂得照顾自己,笨得傻乎乎的很有卿缦缦的风格。明知道她是特殊的金属过敏体质,却总是不小心让金属器物划伤她柔细的肌肤。
这次,居然连简单到不用大脑去思考的拓展培训,她也没能逃过!
疾驰的救护车上,除了紧张施救的医护人员,就只有他和常笑。
从立场上看应该是同为女性的顾瑜来医院比较合适,可是常笑却抢先跟着陆择安上了救护车。
常笑的智商虽然及不上天才陆择安,可是他有一项才能占优,那就是过人的耳力。
常笑曾经开玩笑说,当年他若不是被老爸老妈强迫着学了金融,一定去当一名侦听高手,也就是某部电影里酷毙了的‘听风者’。
尽管救护车轰鸣,卿缦缦的声音细如蚊呐,可是在场的两个男人却同时化身为亘古的化石,许久未见动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