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只有我爹爹,就算是去大伯家里,他们也不敢收留我,还会连累他们,叔叔,谢谢你救了我,放下我就行了,城里曾经有义士杀了胡人,然后城门被封被抓了,你现在走还来得及。”
斗篷里,小女孩温热的眼泪一滴滴的落在了周欢的手臂上。
乱世人命不如狗,而在胡人的眼中呢?
周欢在黑非洲见到过大屠杀,在乌克兰遇到过大骚乱,在……按道理他今天遇到这种事情应该冷静,问题是这种事情实在是太扯淡了!
熟悉的口音,汉人的装束,他才在店铺里吃了一顿饭,老实的店主和漂亮的女儿居然下一刻就惨遭横祸,一被杀,一被如同狗一样牵着。
“那么你有什么地方能藏吗?我这里有点银子。”
“谢谢叔叔,我会找地方藏起来的,叔叔不要担心,我……”
女孩已经从懵懂中醒来了,她看着周欢笑颜如花,但她那幼稚的谎言怎么能骗得了周欢?如果这一刻周欢放了她,她唯一的下场就是死。
“我知道你的想法,是不是想要回到店铺中和你父亲一起死吗?或者回去再看一眼就好,是不是?”
周欢握住女孩颤抖的手臂,又看了看城门的方向,叹息了一声,向着豆腐店而去。
店老板的尸体还倒在店里,被砍的血淋淋的他已经没有任何的气息,事情的发生很简单,几个胡人在这里吃饭,吃完不但不给钱还要钱,要了钱看到小女孩漂亮又想抓小女孩走。
胡人是什么德行店老板怎么会不知道?女孩进了军营几天就会死的不成人形。
他绝望的哀求,然后抵抗,然后被杀。
原本平静的女孩这一刻变得如同发狂的小兽一样,哭着想要到父亲的身边,不久前她还是父亲身边的嬉闹女孩,现在已经是孤身一人了。
“我们没有时间耽误。”
周欢一把抱住女孩,抓住了不远处一个看起来忠厚老实的中年人,他家的糖葫芦味道不错。
“这是三十两银子,你负责收拾唐老板的尸体,一定要入土为安,剩下的是你的封口费,要是没有处理好,我会回来找你的,明白吗?胡人不会在乎死人,也没有人看到过银子。”
三十两银子是一大笔财富,周欢这次没有停留,向着城门外而去。
“唐姑娘是个好姑娘,你一定要好好的照顾她。”
背后的人喃喃的说道,周欢点点头。
这个叫做芸娘的小姑娘,笑起来的快乐和他楼上小课桌托管的几个小姑娘很像,都是豆蔻年华,都应该过着无忧无虑的小学五年级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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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说第一个世界主角没有学什么东西,请仔细看看。
他流浪了七八年,各种危险都经历过,吃过很多苦,也学到了不少东西,包括杀人和一些不为人知的技巧,个人也变得有些暴力和做事直接,性格上成熟了不少。